公告
為規范市場運營,完善市場發展,現公司特發此公告,公告如下:
1,金蘆薈經銷商在所屬區域從事金蘆薈產品拓展活動,不得夸大產品功效。
2,金蘆薈經銷商所屬店面不得粘貼帶有治療色彩的宣傳廣告。
3,金蘆薈經銷商不得自行私自印刷有關金蘆薈產品的任何資料。
4,金蘆薈經銷商在所屬區域組織會議必須經過公司嚴格審批,不得私自召開會議。
5,金蘆薈經銷商重點是銷售產品為目的,幫助公司拓展市場,扶持市場經銷商產品拓展,不得私自招募經銷商。
6,金蘆薈經銷商在所屬店鋪學習產品知識時,理性對待產品和市場發展,不得有過激行為。
7,金蘆薈經銷商不得強賣產品或利用其它不正當方式利誘引導消費者購買產品。
具體事宜請閱讀金蘆薈經銷商營業守則
特此通告,望金蘆薈經銷商嚴格遵守。
海南金蘆薈實業有限公司
2014年03月25日